遏止醫療暴力先修法 醫療刑責合理化有共識 建立醫師專心救治 病人安全就醫的環境
2017/4/6,是臺灣醫療史上重要日子。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排審醫療法82條(醫療刑責合理化)、24條及106條(醫療暴力條款)。委員會討論熱烈,整合各方意見後,邱泰源委員理事長與林靜儀、李彥秀等委員共同提出醫療法24條及106條修正動議,成為最終委員會審查通過版本(如圖示)。修法重點包括:增列「公然侮辱」及「其他非法之方法」等行為態樣,邱委員會中力主刪除「協助」二字以促使警察機關「主動」排除暴力事件。另外擴大保護對象及於「緊急醫療救護人員」、改具體危險犯為抽象危險犯與提高刑責等,期能進一步遏止醫療暴力,維護醫療人員行醫病人就醫的安全。
醫療刑責合理化部分,邱委員上午在會中發表生動感人的質詢,強調修法的必要性、病人救命權益保障才是修法主要目的。經熱烈討論後,決議敦請衛福部提出修法後的配套工作,委員會將盡速安排衛福部到院專案報告,並繼續進行法案審理。此時,邱委員再上台沈重呼籲:雖然未能在今日完成達成修法工作,但大家誠懇的深度討論,總算撬開深鎖已久的大門。ABC三項工作須分別進行,切勿再像醫糾法互相綁在一起而難以推動。社會應了解,所有修法的建議完全是站在危急病人的生命來思考。只要大家多誠懇溝通,相信改善醫病関係、保護病人救命權益的理想終不遠矣!